
哈爾濱化學試劑取用規(guī)則
為了達到準確的實驗結(jié)果,取用試劑時應遵守以下規(guī)則,以保證試劑不受污染和不變質(zhì):
(1)試劑不能與手接觸。
(2)要用潔凈的藥勺,量筒或滴管取用試劑,不準用同一種工具同時連續(xù)取用多種試劑。取完一種試劑后,應將工具洗凈(藥勺要擦干)后,方可取用另一種試劑。
(3)試劑取用后一定要將瓶塞蓋緊,不可放錯瓶蓋和滴管,絕不允許張冠李戴,用完后將瓶放回原處。
(4)已取出的試劑不能再放回原試劑瓶內(nèi)。
另外取用試劑時應本著節(jié)約精神,盡可能少用,這樣既便于操作和仔細觀察現(xiàn)象,又能得到較好的實驗結(jié)果。
固體化學試劑取用方法
固體化學試劑一般用牛角匙或塑料匙取用,牛角匙或塑料匙的兩端分別為大小兩個匙,且隨匙柄的長度不同,匙的大小也隨著變化,長的匙大,短的匙小。
取用試劑時,牛角匙或塑料匙必須洗凈擦干才能用,以免沾污試劑。建議 每種試劑設(shè)置一個專用牛角匙或塑料匙。
取用試劑時,一般是用多少取多少,取好后立即把瓶蓋蓋嚴,需要蠟封的,必須立即重新蠟封,隨手將試劑瓶放回原處,以免搞錯位置被人誤用或因查找而造成時間浪費。
若要求稱取一定量的固體試劑時,可先在臺秤盤上放紙或表面皿,使臺秤平衡,然后將固體試劑放在紙上或表面皿上稱量。易潮解或有腐蝕性的物質(zhì)可將紙改成用燒杯或錐形瓶稱量。 若要求準確稱取一定重量的固體試劑作基準物或配制溶液,一般采用減量法或固定重量法在分析天平上稱量。
固定重量法適用于不吸水,在空氣中性質(zhì)穩(wěn)定的試劑,如純鋅屑、銅屑等。
其操作方法如下:先稱容器(如小表面皿、小燒杯、鋁箔、硫酸紙等)的質(zhì)量,然后將砝碼或指數(shù)盤加到指定的稱量,用食指輕輕地振動牛角匙,使試劑緩慢地撒入容器,直至平衡點與稱容器時一致,停止撒入。
減量法適用于易吸水、易氧化還原、易與二氧化碳反應的試劑,如無水碳酸鈉、各類固體基準物等。其操作方法如下: 將試劑裝入稱量瓶中,稱取試劑加稱量瓶的總重量W(精準至0.1mg),用紙條裹著稱量瓶從天平中取出(切勿用手,因手中有汗與油脂會沾污稱量瓶,引起誤差),將它舉在燒杯上方,用紙條夾住瓶蓋頭子,打開瓶蓋(切勿用手),使稱量瓶傾斜,用蓋輕輕敲打瓶口上部,使試劑緩慢地落于燒杯中。當?shù)钩龅脑噭┝坎畈欢噙_到稱量要求時,將稱量瓶慢慢立起,并用瓶蓋輕敲瓶口,使粘在瓶口的試劑落入瓶中,蓋好蓋子,放進天平稱量,得W1,則倒出的試劑重量W試 = W-W1。若W試量少于要求量,可重復上述操作,直至W試達到要求的范圍為止。敲打切勿一下倒出很多,這樣易發(fā)生超量,超量后,就需廢掉,重新稱量。
下一篇:哈爾濱化學試劑的保質(zhì)期